2月17日,央行官网发布通知,将从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央行表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政策目的是减少公积金非购房提取,吸引公积金缴存职工减少提取率。但从这一利率变化看,影响非常小,例如三月定存改为一年定存,按照目前的利差计算只有0.4%,按照一个余额10万的职工计算,每年也只多400元的利息。
其次,最近的公积金政策系列修改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更大的发挥公积金的作用,但从目前公积金在房地产中的作用看,最大的问题是公积金的贷款上限问题。对于全国来说,公积金政策基本是鸡肋政策,过低的贷款上限约束了公积金的作用,只能被首付能力高的人使用。
第三:1.5%的收益依于低于CPI通货膨胀率。所以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公积金相当于是在贬值。非常低的收益率也就导致很多人想了很多办法提取公积金。如果公积金不解决这么低收益,很难限制大街小巷张贴的各种代办公积金提取的小广告。
第四:公积金制度在发展几十年后,已经应该做重大的制度调整,应该对中低收入人群做定向的扶持,公积金制度既可以学习德国等国家的合作建房,以住房合作社等形式,给缴纳公积金的低收入人群居住以改善。也可以在大病提取等方面做更多尝试。
最后其实可以看到,国家房屋银行的建立迫在眉睫,公积金政策应该扩大贷款资金来源,才能正真成为有利于职工购房的工具。
以下为央行通知全文: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我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由国家、单位、职工三方共同筹集资金,主要以发放低息住房贷款方式,帮助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1996年以来,遵循“低来低去、保本微利”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有关要求,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举措。这既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合理存款收益,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和有效性,也有利于简并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档次,符合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方向。同时,此次调整是住房公积金收益和缴存职工存款收益之间的再分配,不会推升整体利率水平,也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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