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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济宁下调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费率 工伤风险类别增至8类

发布日期:[2016-05-30]   

2015年以来,为进一步减轻经济下行压力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市人社局打出系列政策“组合拳”,下调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3亿元。

    从201531日起,调整降低了失业保险费率。企业缴费由2%降为1%,个人缴费由1%降为0.5%,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4亿元。同时,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最高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比例返还失业保险金。目前,已对符合条件的517家企业发放补贴金额7523万元。

此外,从2015111日起,市人社部门全面调整降低企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企业工伤保险由原来平均缴费比例1%降低为0.5%,全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6000多万元。同时,细化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企业,由原来的3类增加到8类,确定的单位缴费比例更科学合理。工伤保险费实行费率浮动,对工伤发生率低的行业按规定降低缴费比例,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降至0.5%,全市一年可为参保企业减轻负担近1亿元,调整后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不受任何影响。

此次费率调整后,工伤职工的待遇项目不会减少,待遇水平也不会降低。因为工伤职工的待遇是法定的,而且前期测算工作已综合考虑了基金结余水平等因素,今后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逐渐提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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