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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如何为我们兜底

发布日期:[2017-11-23]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前,社保建设还存在哪些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如何理解?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又该从何入手?

   社保制度还要做哪些优化

  社会保障最基本的功能是解除城乡居民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并为全体人民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有了养老保险不用担心年老退休后没有经济来源,有了医疗保险不必担心疾病医疗风险,有了失业保险即使失业了也能够有渡过难关的制度保障,有了社会救助则低收入困难群体不会陷入生活绝境,还有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事业……不仅能够增进这些群体的福祉并提升其生活质量,也能够减轻家庭成员的负担与压力。因此,社会保障就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制度保障。

  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保障获得了全面发展。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制度全覆盖,2016年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达2.6亿多人;全民医保的目标初步实现,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覆盖城乡,救助水平持续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大规模推进,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事业也在快速发展。这些使人民的后顾之忧明显减轻,获得感显著增强。因此,社会保障作为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事实上已经成为全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与制度保障。

  我国社保领域的关键性问题是什么?其不平衡与不充分又表现在哪些方面?

  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一制度体系还未发展充分,离真正成熟、定型的制度安排还有不小距离,因此,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从现实出发,社保体系中的不平衡与不充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即有普惠性而公平性依然不足,有多种模式而统一性依然不足,有责任分担机制而权责关系依然不清晰,有权利义务相结合原则而共建共享及个人责任承担依然不足,有政府主导而市场及社会力量调动依然不足,有法定的基本保障而多层次依然不足,有现实保障能力而可持续性依然不足,每项社保制度均存在着需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结构的必要性。

  在制度供给上,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滞后,社会力量与市场主体承担的多层次补充保障体系不发达、不能真正满足城乡居民的需要。所有这些,均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必须尽快打破地区利益、群体利益固化的藩篱,通过更加有力的改革措施来真正促进制度公平,提高制度运行的效率,并确保制度改革沿着理性的发展之路稳步地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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